凌源市红山街道
发布日期:2023-03-2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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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红山街道编制了《红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凌源市红山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填写《红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表可到本街道政务公开办领取。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不宜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申请业务。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关: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6858005 

 电子邮箱:lgc2022123@163.com

 通信地址:凌源市广山路109号 (红山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

 邮政编码:122500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各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申请书》,并提供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如身份证等)。

 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的处理

各单位要确定受理部门,制定受理方案,规范受理程序。在收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凌源市红山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图


凌源市红山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图

凌源市红山街道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