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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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原则,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申请原则、答复格式,办理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年初即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招商引资、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终审”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发布的内容规范准确。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隐私保护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等不规范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发布的信息无涉及个人隐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让更多的人员了解商务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全面推进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凌源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外贸、外资、外经及商贸流通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多的了解商务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