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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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表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凌源市营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凌源市营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市政府办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营商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科室和个人,确定专人管理凌源市政务服务网站,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按要求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整合,适时更新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化监督保障,提高工作质效。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关事务年度工作重点,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各股室(二级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信息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数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工作动态模块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为解决以上问题,2023年,我局分管领导带头抓,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巩固业务能力,熟悉平台各项公开工作,对我局业务主动公开信息基本到位。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本年度,局信息主动公开数量仍有不足。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活动、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加大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每年开展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的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全力推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